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认证中心 当前您的位置:软件信息产品认证>>认证中心
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条件

 实验室生物安全申请认可条件

 

  4.1 实验室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,具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。
  4.2 实验室的设立符合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。
  4.3 通过自我评价,符合CNAS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的要求。
  4.4 遵守认可规则、认可政策的有关规定,同意履行相关义务。

★CNAS认证★ISO17025认证★CMA认证★重庆CMA认证★重庆CNAS认证★重庆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证★重庆ISO17025认证★四川CMA认证★四川CNAS认证★四川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证★四川ISO17025认证★

 

 

重庆公司地址: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538号7-8-4     成都公司地址: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1-10-8